扬州哪些地方可以带狗狗?
犬只外出活动,必须由成年人牵领,避开市民集中活动的时间和场所,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和呕吐物。禁养区内不得饲养、销售烈性犬、攻击性犬等危险犬只。
禁养犬只品种主要包括: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英国大丹犬、法国斗牛犬、西班牙獒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杜宾犬、英国老式斗牛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苏格兰牧羊犬、牛头梗、斯塔福、比特犬、日本土佐犬、昆明狼犬以及具有以上血统的杂交犬种。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出入公共场所的,应当为犬只配带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避开乘客上下班高峰时间。携带犬只进入小区,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并及时劝阻所饲养犬只的不当吠叫行为。犬只患病、死亡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到有资质的宠物医院对患病犬只进行治疗,将死亡犬只有效包裹,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场(厂)处理。
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养犬监督管理,及时处理违规养犬行为。城管部门负责查处因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犬只防疫、检疫,犬只疫情的监测和处置,犬只免疫、检疫证件的发放工作。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防止犬只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