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禁止养什么狗?
根据有关规定,带有攻击性犬类包括:藏獒、德国杜宾(罗特韦尔牧羊犬)、比特(斯塔福、美国斗牛犬)、大丹犬、纽芬兰犬、牛头梗、秋田犬、高加索牧羊犬、意大利扭霸、阿根廷杜高犬等品种都不能办理养犬证。同时,禁止在市区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和销售烈性犬、大型犬,导盲犬、警犬等特种犬除外。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恶犬伤人记录的犬类也被列入禁养犬种。
此外,对犬类的管理区域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市区(市南部山区除外)为重点管理区,郊区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可饲养一只犬。重点管理区内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养狗登记具体手续为: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所养犬只送到犬只疫病定点免疫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携带免疫证明、本人(单位)有效证件等到所在区养犬管理主管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养犬许可证每年度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