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幼犬十几天?

尹思万尹思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买的这个金毛,是它小时候的第80个主人。 它原主人的一个朋友送它到美国来,因为那个人要带着它回到中国。但到了美国以后,那个人却拒绝了领受这只小狗,于是它就进了狗贩子手里。

我刚好看见了在卖狗的网站上登着它的消息,便通过邮件与它的前主人联系,问他是否愿意把爱犬出卖给我。他当时住在香港,不远千里把爱犬送来与我相见,还特地为我准备了礼物——一只刻有我们俩姓字的铜牌赠送给我。

在我来到香港的第二天,他便带我到湾仔的一个公园与狗贩子交易,并当场付了1500美元现款和另一张700美元的支票买下了它。 刚拿到它的时候,它只有3磅4盎司(约1.5公斤)重,用一条很粗的绳子牵着,非常胆小,看见人不敢靠近,一走近就会往后跌。我把它带回加拿大后,花了不少心血才把它养得胆大起来。 刚买回来的时候,它几乎不会爬,走路也是摇摇晃晃的。每次排便都要花上20分钟的时间,而且经常失禁。

后来花了好几周的时间才教会它在指定的地方大小便。不过直到现在,如果出门旅游或是到亲戚家串门,它还是会忘记自己在人家客厅里大小便…… 教它握手、坐下、趴下、捡球等指令更是费尽周折,现在虽然能完成这些动作,但总是需要奖以食物作为刺激才行。 虽然如此,我觉得能够拥有它,一切都很值得。 我是它的第99个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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